“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非常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始终高度重视,目前已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全方位保护体系。”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再滔介绍。
在日常工作中,杨再滔更多接触到的是罪错未成年人,他们要么因为家庭教育缺失导致行为失当、要么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要么因被威胁恐吓走上错路。如何贯彻国家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是杨再滔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让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和矫治是有必要的,就像一棵弯了腰的小树苗,我们会给他扶一把,帮助他站直了。但是,我省的专门学校供需是不平衡的。”杨再滔通过专题调研发现,我省专门学校数量较少,规模小,硬件设施薄弱;部分学校缺乏心理健康、法治教育等专任教师,对招收的学生未实现分类分级分班管理,存在“交叉感染”风险;同时,由于经费、运行得不到保障,致使“应收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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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检察机关不捕、不诉及轻罪等有教育矫治必要及矫治空间的未成年人,常常难以入校,得不到专门矫治教育。此外,专门学校配套措施缺位、协作联动不畅,整体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此,杨再滔准备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关于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建议》。
杨再滔建议,国家相关部委要研究制定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准确定位学校的专门教育和矫治双重职能,细化专门学校办学条件和标准设置、师资配备要求,入学、流转、离校的程序以及评估方式和评估标准,建立分类分级教育矫治、校内观护帮教制度、社会家庭力量参与等配套制度机制等。此外,要推动专门矫治教育与刑事办案配套衔接。
“由于西部地区外出务工人口多,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不当的情况较为严重,希望国家相关部委在专门学校建设经费、师资队伍配备等方面给西部地区更多关心关注。同时,我们应该给误入歧途的孩子们一束法治光芒,让他们找到回家的路,在知法守法用法中茁壮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杨再滔说。
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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